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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5年度新诗人奖终评评选规则的公告
近年来,我们组织的诗人类型的奖项,都是综合型的,不只看作品,还要考虑业绩。在2015年度新诗人奖征稿时,要求提供个人简介、创作业绩,另附一件代表作。所以,代表作的评定分只占一部分。在最后一次通知中,还要求必须提供能证明个人创作业绩的原始材料的抓图,即是基于这样的评选理念和规则。
为增加2015年度新诗人奖评选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性,参考第二届中国十佳新锐诗人评选的规则,现公布本次终评评选规则如下:
1、作品(代表作),满分30分;
2、发表,有作品在国内出版社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得10分;在《中国诗选刊》(国内出版社出版)发表另加5分;
3、著作,出版1部加20分,最多60分;由中国诗歌会代理出版诗文集另加10分;
4、获奖或称号,银奖及以上一次加20分,最多60分,中国诗歌会颁发的银奖及以上另加10分;
5、会员,县级及以上正式文艺组织会员加10分,中国诗歌会会员另加5分;
6、职务,县级及以上正式文艺组织理事及以上加20分,中国诗歌会理事及以上另加10分;
7、报道,被官方媒体(纸媒、电视、电台)报道1次加20分,最多40分;
8、编务,由国内出版社出版的刊、书编委及以上加20分;中国诗歌会刊、书(国内出版社出版)编委及以上另加10分。
满分300分。
参与2015年度新诗人奖终评的与会诗友,如果提供上述业绩材料抓图(只认原始材料抓图,不认文字表述)不全,请速于2015年6月18日下午5:00前补发至邮箱newpoetprize@163.com,将在活动现场公布评选结果,并颁奖。
中国诗歌会
2015年6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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